根据招标法,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专用文件。过程中,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一步是开标评标阶段,主要是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如标底、技术交底等),若是泄密了会导致不良竞争,导致招标无效。若是第二类综合评标法(暗标),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编号,供评委选择,这需要对编号身份保密,以免导致开标质量,若泄密,完全可以认为招标活动无效。另外,中标后之前的投开标资料也是需要存档保密的,防止有些商业竞争对手这些文件资料了解投标人的技术及公司经济等内部情况。
所以未经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不得将投标文件相关信息对外公布和移作他用(监管部门依法审查投标文件除外),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所以,无论何种情况投标文件均应予以保密,包括开标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