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供应 » 商务服务 » 二手回收 »

佛山报废汽车回收

联系人: 冯经理
联系电话: 13792265609
单价: 面议
起订: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广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02-04 02:29
浏览次数: 38
询价
企业基本信息
 
 
详细说明


车辆报废后原车牌还能保留吗?

    公安部交管局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同时,原车主或单位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此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更多»本企业最新新闻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产品供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