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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律所提供专业劳动争议服务,用心服务于客户

品牌: 今天
联系人: 乔先生
联系电话: 027-87896548
单价: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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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湖北 武汉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02-0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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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信息
 
 
详细说明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工商、法律、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领域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力量、严谨的生产管理经验,成功地开发出一系列拥有各项专利的高质量产品,比如劳动争议、合同律师等。x3dd6aafn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得益于拥有一支专业、敬业、精业的成长型、经验型团队。在过去的时间里,今天律所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了高质量、高性价比、高满意度的优质专注领域服务,并赢得了口碑和肯定,也赢得了团队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今天律所时刻在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而不断努力,因为今天律所坚信“只有客户成功,我们才能成功”的基本理念。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起诉状有:劳动争议起诉状(争议) 和 民事起诉状(纠纷)。 劳动关系有: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和 劳动合同关系(纠纷)。劳动者(打工者)维权,首先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光有双方盖章签字的劳动合同也未必有劳动关系,未用工的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有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案由劳动争议)和劳动合同关系(未用工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为合同关系,案由劳动。依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条(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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